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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目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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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通識課程佔畢業學分的四分之一,旨在培養學生成為「博雅的專業人」,達到全人教育之目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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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架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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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核心通識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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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校通識課程:開設「創新與創業」、「科技與社會」、「溝通與表達」、「應 用文」等課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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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院通識課程:本校五大學院根據學院特色,配合系所發展方向,規劃院通識課程,目前已開設17門課程,成為銜接專業知識與通識教育之間的最佳橋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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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外語課程:開設「英語」、「日語」、「德語」、「華語」等課程,自100學年度起,外語業務已轉移至語言教學中心統籌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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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博雅通識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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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雅通識依課群屬性分成六大課群:人文素養課群、社會關懷課群、國際視野課
群、科技素養課群、身心健康課群及國防安全課群,並限制各課群的修課上限,
期許學生透過均衡選修通識課程,具備全人教育涵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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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學分規定(適用於101學年度入學新生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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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大學部四年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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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畢業總學分共32學分
(校通識8學分,包括應用文、科技與社會、溝通與表達、創新與創業皆為必修
課程,其中創新與創業由通識中心開課,學生須於畢業前擇一學期修讀;外語
12學分;院通識4學分;博雅通識8學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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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大學部二年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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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畢業總學分共16學分
(校通識6學分,包括科技與社會、溝通與表達、創新與創業皆為必修課程,其
中創新與創業由通識中心開課,學生須於畢業前擇一學期修讀;外語6學分;
院通識2學分;博雅通識2學分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