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開設目的:
鼓勵推動「課程」結合「社區服務」之服務學習,協助學生應用課堂所學、增進自我反思能力、欣賞多元差異、瞭解社會議題並培養公民能力,以推動並深化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。
本中心每學期補助4∼5門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,並經通識教育會議決議通過後,補助每門課程1萬元。
本中心98學年度共補助9門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;99學年度補助8門課程;100學年度補助9門課程。